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
部门节假日铺排的通知
国办发现电〔2015〕18号
各省、、自治区、、直辖市人民当局,,国务院各部委、、各直属机构:::
经国务院核准,,现将2016年元旦、、春节、、清明节、、劳动节、、端午节、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铺排通知如下。。
一、、元旦:::1月1日放假,,与周末连休。。
二、、春节:::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,,共7天。。2月6日(星期六)、、2月14日(星期日)上班。。
三、、清明节:::4月4日放假,,与周末连休。。
四、、劳动节:::5月1日放假,,5月2日(星期一)补休。。
五、、端午节:::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,,共3天。。6月12日(星期日)上班。。
六、、中秋节:::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,,共3天。。9月18日(星期日)上班。。
七、、国庆节::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,共7天。。10月8日(星期六)、、10月9日(星期日)上班。。
节假日期间,,各地域、、各部门要妥善铺排好值班和安全、、保卫等工作,,遇有重大突发事务,,要按划定实时汇报并妥善措置,,确保人民人民祥和安然度过节日假期
国务院办公厅
2015年12月10日